医院自负盈亏是指医院作为一个经济实体,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和效益的责任。它的起始时间可以追溯到医疗体制改革开始的时候。
在中国,医疗体制改革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。改革开放后,中国的医疗市场逐渐走向市场化,并引进了医疗保险和自费医疗的概念。此时,医院的财务状况开始受到关注,医院自负盈亏制度也应运而生。
1992年,中国卫生部正式颁布了《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》,规定了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内容,包括自负盈亏制度的实施。根据这个制度,医院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医疗服务费用、药品销售收入、其他收入等,而支出包括人员工资、设备采购、药品采购等,医院自主决定医疗服务费用的定价和药品的销售价格。医院需要进行经营管理,争取盈利。同时也要自主承担亏损的风险。
医院自负盈亏制度的推行使得医院具有了更大的经营自主权,可以灵活调整服务价格,提高收入,改善医疗质量和设施,增加市场竞争力。但同时,医院也面临经营风险,需要承担自身亏损的责任。因此,为了保障医疗服务的稳定和质量,个别地区还对医院的经营进行了监管。
总之,医院自负盈亏制度的开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初的医疗体制改革时期。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得医院具有了更大的经营自主权,但也需要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和亏损责任。为了保障医疗服务的稳定和质量,政府还对医院的经营进行了监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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